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恬淡以處世
養親與敬親、順親與諫親
曹其真
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及
全國政協常委
2016年7月15日

(原文發表於2011103)

 

今年8月底去北京列席每兩個月舉行一次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會議。那次會議其中的一個主要討論議題是,中國老齡化和中國現在老齡人面臨的問題。在會議討論期間很多人大常委發表了對目前在中國人口老齡化問題的看法和社會上一些老人的處境。其實目因為醫學不斷進步,人的壽命平均的延長,在全世界的各個國家都普遍出現了老齡化的問題。在我的祖父輩,人在4050歲時已被列為老人,因為是那時候的人結婚生孩子早,4050歲的人已經抱上孫子,所以在那個年代70歲已被視為古稀之年。根據我們中國古語“70不留宿、80不留餐”的說法,超過70歲還活在世上,是被視為非常有福氣的長壽人士。隨著老齡化趨於普遍,今天70歲甚至80歲以上身體還很健康的老人比比皆是,也因為如此,應該如何正確處理因為老齡化而出現的很多社會問題也隨之增加。特別是在我們中國大陸,退休人士的退休年齡偏早,而一般在退休後的人通常都還有20年、30年甚至更長的生命期。對於很多精力還很旺盛、腦子還好使、又沒有特殊嗜好的退休人士來說,退休後的生活變得很難適應。他們的常常在生活中失去方向,對生命的熱忱也隨之而減低。對那些身體狀況欠佳、子女不在身邊或得不到社會和子女善待的老年人們來說老年生活是苦多與樂的。因此我個人非常認同政府加大力度關注老人福利和身心健康,並認為照顧好老人而投入更多的金錢是完全必要的。

 

在過去的多年中,我經常聽到社會上對老人疏於照顧的事例。有的老人勤勤懇懇地工作了一輩子,在那期間含辛茹苦地對供書教學,把他們撫養成人。但是子女在成年後,非但不負起照顧年邁父母親的責任,有的甚至虐待老人。我有朋友告訴我在她認識的朋友中,有的子女把老人的積蓄和房產佔為己有後,不给老人白天留在家中,也不讓他們吃飯的情況。可憐的老人白天只能在外面流浪,隨便買些食物充飢,到了晚上才能獲准回家睡覺。我雖然覺得這種情況難以置信,但是因為這種事情廣泛流傳,因此不得不相信它的存在。我很難理解為什麼這些人的心裡就沒有對父母的“生與養”懷感恩之心。我常常想難道他們從未想過,他們自己也會有年邁的一天,他們就不怕他們的子孫也會不善待他們?我雖然是一個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人,但是我相信在這個世界上是存在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關係。我也相信沒有道德的人非但自己活得不舒心,而且令周圍的人都深深地陷入痛苦。

 

最近我在網上看到一篇名為“養親與敬親”的文章。文章中有三段特別令我關注也引起我的深思。它們分別是:

 

1 []是中華文化傳統提倡的行為,指兒女的行為不應該違背父母、家裏的長輩以及先人的意願,是一種穩定倫常關係表現。所謂「百行孝為先」,反映中華民族極為重視孝的觀念。

 

2[養親與敬親]

 

養親是子女對父母的最基本義務,是基於人的報恩觀念而產生的。每個人都是由父母所生,又是因父母的精心照顧而長大成人,這種生命創造及養護的客觀事實使人類產生了報恩意識,即在自己的父母年老之後要竭盡全力贍養父母,盡“反哺”義務。孟子曾提出不孝的五種情況,即“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離婁下》在這五種不孝的情況中,有三種均為“不顧父母之養”,這也可以從反面證明養親是為人子的基本義務。

 

傳統孝觀念不僅要求子女對父母盡奉養的義務,更重要的是子女對父母有敬愛之心。孔子對“敬親”特別重視,而且把能否敬愛父母作為人與畜、君子與小人的區別。“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傳統孝觀念中,敬親是比養親更高層次的孝。

 

3 [順親與諫親]

 

敬親,不僅表現在態度上對父母長輩和悅,在行為上事之以禮,而且更為深層的是要順從父母長輩的意志,唯命是從,所以常看到孝順連用。“孝者,畜也;順于道,不逆于倫,是之謂畜。”《禮記.祭統》這裡的畜即順之意。“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論語.學而》順就是要聽從父母的話,按父母的意志辦事,凡事以父母的標準為標準。

 

但如果認為,只要是長輩的,無論在一切情況下都是對的,並且要求子女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絕對服從,顯然是片面的。那麼當父母長輩有過錯時,子女應怎麼辦呢?儒家倫理給出了答案,即子女要委婉諫諍。孔子主張“事父母幾諫”《論語.裡仁》即委婉勸諫。孟子也曾說:“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孟子.告子下》就是說,子女對父母的過失,違背道義的行為不怨,不諫,甚至盲目順從,就是不孝。

 

上述的三段文章把“養、敬、順和諫”之間的關係刻劃得十分深刻和透徹,也把是究竟子孫對祖先和父母的真正孝順的標準有了一個更廣泛和客觀的定義。其實我相信在文章中的“養親與敬親”部分,我們絕大部份的人是可以做到也會做的。但是它的“順親與諫親”部分含藏著更加深奧的哲理。它引起了我的深思,也進一步令我反思在過去幾十年中我在“孝順”這方面的理解、領悟和行為。我在另一篇博文“忠孝和仁義”中也曾提及過我曾將“忠和孝”這兩個字和封建禮教聯繫在一起,在我比較反叛的性格和心理上引起過很大的疑問。但讀了“順親和諫親”的最後一句話子女對父母的過失,違背道義的行為不怨,不諫,甚至盲目順從,就是不孝後,我有恍然大悟的感覺。原來我們偉大的思想家孔子和孟子早就對此有過定論。衹是我自己從來沒有認識到它們的存在。相信只要我們清楚地認識到在養親敬親的同時,也同時做到順親與諫親,那麼我在心中將忠孝和封建禮教聯繫在一起的疑問就會迎刃而解的。

 

我一直認為我可以稱得上是一個孝順的人。並認同奉養父母是為人子女者的天職。我對父母將我養大成人、供書教學更是心存感恩。但是在認真反思之下,我知道我“養親”方面還算做得足夠,但是“敬親”方面卻是非常地不足。對我母親的態度和偏見我已在“忠孝和仁義”一文中作出交待。另外,我清楚記得在多年前在父親和母親有一次交談中說起我時,父親說了這麼一句話:“我們這個女兒孝有餘而順不足”,當時父親雖然是帶著笑容說的,但是它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知道在父親心底裡對我經常向他發脾氣是存在不滿的。今天回想起來,這足以證明我對父母親在“敬”這方面的確是存在著很大的缺陷的。

 

這篇文章是圍繞著孝道而論。但是中華民族偉大的儒學思想提創“忠和孝”作為為人的最高準則。讀完這篇文章後,我自然地將上述何為真正的“孝”聯想到了“忠”。其實我雖在人生中有段時間對儒學思想強調忠國、忠君有過疑問。但如果從廣義上理解它我是認同的。最近有一位我並不相識的網友給我的電郵中有句話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說:「我深愛澳門,更愛國家,我在回歸前3個月離澳到英定居,2006回澳,經過旅英期間,才明白國家是甚麼會事」。就我個人來說,雖然人生大部分時間在中國渡過,但我也曾在外國生活過,我並親耳目睹過去幾十年僑居海外華僑所受的待遇隨著國家強大而得以改善的情況,因此我對這位網友的這句話產生了很大的共鳴。他也道出了我一直認為如果在每個人的心中沒有“國”,根本就談不上有幸福安定的“家”的心聲。因此我們愛家就必須先從愛國開始。另外儒學思想和中華傳統文化一直將“君”稱為君主或君父。官員和老百姓分別被稱為臣民。而又將官員和老百姓之間的關係稱為“父母官和子民”的關係。所以我們如果真正理解這種關係,並且將文章中對“孝”的思路用在“忠”這方面的話,不難得出老百姓對君父、父母官的過失,違背道義的行為不怨,不諫,甚至盲目順從,就是不忠的結論。因為如果我們對生育和教養我們的父母除了持“順”的態度外,還必須持“諫”的態度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孝”。那麼當然對政府必須同時持“順”和“諫”的老百姓才是真正“忠”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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