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怡居
過去7年,我司每年平均捐出52%純利作慈善用途,款額動輒以百萬元計,可稱實 至名歸的社會企業。閣下光顧我司,是變相自己做善事!日後請多多光顧為感!
尖沙咀總行 : 2569 2192
太古城華山分行 : 2569 1339
沙田銀禧分行 : 2636 1380
太古城明宮分行 : 2560 3738
沙田第一城專責組 : 2647 1838
杏花邨專責組 : 2898 0007
尖沙咀總行 : 2569 2192
太古城華山分行 : 2569 1339
沙田第一城專責組 : 2647 1838
沙田銀禧分行 : 2636 1380
太古城明宮分行 : 2560 3738
杏花邨專責組 : 2898 0007
   回應 : 0
恬淡以處世
難以理解
曹其真
前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及
全國政協常委
2016年11月18日

(原文發表於2010124)

 

近期我每個星期從香港回澳門在外港碼頭的離境大堂內總會看到政府印制精緻的【入住合法旅館、安心暢遊澳門】宣傳告示。我相信這個告示是根據2010720日澳門立法會通過的第3/2010號《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精神制定的。但是對不了解澳門法律和實際情況的遊客來說,這張告示一定會引起他們的疑問,他們的心中一定會想在澳門什麼樣的旅館是合法旅館?而什麼樣的旅館是非法旅館?當然隨旅行團來澳的遊客對此應該不會擔心,因為他們的住宿全部由旅行團負責安排,而旅行團一般都會對澳門的“合法”和“非法”旅館有清晰的認識。但對自由行的遊客要自行分辨“合法”和“非法”就會有相當程度的困難。而且我認為這樣的宣傳會誤導遊客,因為遊客們到達澳門第一時間就會見到這樣的告示,如果對不熟悉澳門的遊客來說,他們會覺得澳門這地方可能不是太安全,否則政府是不需要貼出如此的告示警告遊客。如果我是遊客的話,一定會害怕自己一個不小心誤入非法旅館,而進了賊窩。我曾將我對這個告示的看法告訴一位朋友,據那位朋友說這些所謂非法旅館也有在網上登廣告並接受預訂房間的。當然我對這個情況並不是十分了解,但如果這個情況屬實的話,那麼在我看來在遊客必經之路張貼這種告示的作用就更加令人質疑。其實,在我年輕時就在英國、法國、意大利等地方都入住過很小且很便宜的旅館(在英文中通常稱這類旅館為hostel,而不是hotel)。那些旅館都貌似民居,而且一般也都只有為數很少的房間出租。但是由於房租便宜,因此很受年輕人歡迎。我認為澳門如果真的要成為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的話,應該向不同興趣和擁有不同經濟能力的遊客提供不同的住宿。環顧今天的澳門,豪華的旅館比比皆是,但是適合年輕人消費的小型和廉價的旅館卻基本上不存在,當然我指的是合法的小型廉價旅館。不過,今天我寫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並非是要討論在澳門是否需要建此類旅館,所以也不想在此再多說了。其實今天我想指出的是,我認為這些政府的宣傳告示讓對澳門一無所知的遊客去判斷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非法的旅館是令人難以理解和接受的。最近澳門政府向持外地手提電話漫遊的來澳人士發出短訊,呼吁勿入住非法無牌旅館,我相信這也是政府打擊非法提供住宿的措施,但它的毛病在我看來應該是和告示一樣的。我在此要特別聲明的是,我對立法會制訂《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是百分之一百贊成的,對政府執法人員依法執法我也是支持的。但是我認為宣傳法律必須清晰,也必須考慮看宣傳告示的人是否能明白告示的內容。否則的話我想政府花了錢卻收不到成效的事做來作甚麼呢?

 

另外在此也要提一提的是,我非常認同周凡夫先生發表於1126日訊報的《評藝人語》中的有關音樂節場刊四大不足的評論。我現在摘錄周先生的其中一段如下:“音樂節的場刊水準質素,無疑與演出的音樂水平無關,但這卻與文化局、音樂節、演出團體、演出者的形象有很大關係,同時更是音樂節演出後能夠保留下來的重要記錄,可以說是構成音樂節的重要部份,同時,能符合規範要求的場刊還能發揮教育觀眾,提升觀眾欣賞水平的作用。重要的音樂節和樂團都會有經過專業訓練的人員專責場刊的製作,而每場音樂會亦會邀請專人撰寫署名的樂曲介紹,絕不會驟以輕心。”我是一個西洋古典音樂,特別是歌劇的愛好者。我酷愛音樂因此我每當去聽音樂和看歌劇前,都會設法找尋一些有關作曲家的生平和他生活的時代背景的資料。我也會盡量了解劇本內容(歌劇),以便在現場能更好的將自己的情感融入到音樂中去。當然我也必定會找一些有關指揮、樂團和演奏家、演唱家的資料。而在演出結束後也必定會詳細閱讀場刊上的資料。因為內容豐富、編制精緻正確的場刊不但有收藏價值,而且的確如周凡夫先生所說的那樣是“能發揮教育觀眾,提升觀眾欣賞水平的作用。”由於我並非專業評論員,而只僅僅是一個業餘的愛好者。因此我不能對場刊提出任何專業的評論,但是儘管如此我也覺得這次歌劇IL TROVATORE 《遊吟詩人》的場刊,甚至以往澳門音樂節歌劇的場刊,確實存在著周凡夫先生提出的四點不足:

 

一、 內容單薄簡陋,甚至資料錯誤。

 

二、 文字前後不統一。

 

三、 文字翻譯的水平問題。這亦是最嚴重的問題,翻譯文意錯誤的已不少,譯文語法難讀難明的就更多。

 

四、 英文版個別段落「漏譯」為中文,中文版內容出現缺失。

 

澳門文化局主辦的音樂節已是第14屆。音樂節的節目也越來越豐富多元,觀眾的數目也逐年增加。音樂節在澳門已經深入民心,也成為澳門居民文化生活的一部份。音樂節中的有些節目更出現買不到入場券的問題,這種現象改變了以前澳門人靠免費聽音樂看戲的習慣,也正是音樂節的成功之處。我曾聽一些香港的朋友們說,來澳門聽一場歌劇,入場券再加來回港澳的船票,費用還是比在香港看一場歌劇便宜,而且水平非但不比香港低,有時甚至比香港還要高。當然澳門的票價低是因為澳門文化局每年為主辦音樂節而花費不菲有關。本人認為政府為推動澳門多元文化的發展,和舉辦適合不同愛好者需求的音樂節而花些錢是完全值得的。但本人認為政府既然花了那麼多錢,那麼為什麼音樂節的場刊印制卻是如此的粗糙。如果我們用通俗的話來形容的話那就是“捨得買隻雞,卻不捨得買醬油”。在舉辦得很成功的音樂節中出現這樣的瑕疵實在是令人惋惜,也著實令人難以理解。

 

上面我僅僅舉了兩個例子,其實澳門政府花了錢而收不到預期的成效的事例還是不少的,在此我不在此一一列舉。我認為造成這種現象的最主要原因是,我們的官員雖然有工作熱情,但缺乏專業知識和獨立思考的能力。他們很少設身處地地從別人的角度去想問題,也很少考慮不同階層的人對事物的不同看法,和不同的人接受事物的能力是存在差異的, 也因此政府的舉措往往是吃力不討好, 既浪費金錢、又浪費人力。另外我們的官員中,也有一些“官本位”思維嚴重的情況存在。這些官員上了位後,就覺得他們對他們的工作勝任有餘了,所以他們根本不花功夫鑽研、學習他們所從事工作必須掌握的專業知識。其實我認為我們誰都不是一出世就什麼都會的,另外我們根本誰也不可能是萬能的,我們的經驗都是不斷積累的,很多事可能是我們從未經歷過的,因此我們必須不斷努力學習,提升自身素質修養和專業知識。在作出任何決定前,必須集思廣益,不但要自己多想,也必須多聽取不同的意見和建議。我們應力求讓我們作出的每一個舉措獲得預期的效果。最後,我在此向我們的官員們提一個建議, 那就是我希望我們的官員不再繼續坐在象牙塔中憑想像來決定一些不切實際的政策和措施, 因為我認為我們的“細佬仔”應該是時候長大了。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