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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發表於2010年3月5日)
去年9月20日胡錦濤主席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0周年大會上發表了重要講話。我把胡主席講話中的一段摘錄如下:“要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積極推動內地同香港,澳門的交流合作,加強同香港和澳門政團,社團及代表人士的聯繫,支持港澳委員在香港,澳門社會政治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鼓勵他們為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國家發展獻計出力。”從胡主席的上述講話中我們可以清楚的認識到,他對我們澳門政協委員提出的要求。另外2009年賈慶林主席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中也指出,要“完善發揮港澳委員作用的工作機制,支持港澳委員在香港,澳門社會政治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我在閱讀和學習了胡錦濤和賈慶林兩位主席的講話後,除了深受鼓舞外,亦同時感到有必要認真思考如何響應兩位主席的號召,做一個真正稱職的澳門全國政協委員。
我自1993年開始就被邀請擔任全國政協委員。我和澳門其他的全國政協委員一樣,是長期生活在澳門的中國人。我們雖然和全中國人民一樣熱愛祖國,但對國家的政治和民情的瞭解肯定不如在中國大陸生活的政恊委員,因此長期以來總覺得自己在全國政協會議上起的作用十分有限。在澳門回歸前,管治澳門的是葡萄牙人,我們不宜以政協委員的身份參與澳門政治是可以理解的。但澳門回歸祖國成立了特別行政區後,作為政協委員就應該在澳門政治生活中對具體事務發表意見或獻計獻策,這是澳門政協委員應有的責任。但是由於全國政協委員都是以個人名義被邀請擔任職務,在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這樣一個特殊的政治環境下,澳門的政協委員在對一些澳門具體事務獻計獻策時,如果沒有確實可行的機制或沒能把握好分寸,一旦出現偏離“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向,反而是幫了倒忙,添了亂。
其實在最近的兩三年中,澳門的全國政協委員己經在澳門中央聯絡辦公室的指導和協助下,成立了對澳門目前的經濟,文化,社會等等問題關展調查研究的小組,也根據調查研究結果形成了工作報告。我相信這是政協委員根據澳門社會實際情況,向特區獻計獻策的一條可行的途徑,應該繼續並將其深化。另外本人認為怎樣正確理解澳門基本法“附件一”有關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組成辦法中,在全體300個選舉委員會成員中,有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的規定是很關鍵的。我個人對這個規定的理解是,基本法規定,澳門全國政協委員參與澳門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行政長官選舉活動,說明發揮這些委員的作用對澳門的穩定和發展是有利的。因此我認為政協委員還應在澳門其他政治生活中發揮作用,而相應的工作機制,可按照基本法附件一的精神制定。目前可先行一步的是政府將澳門的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納入政府聽取重要政策和法律的咨詢委員會中,讓他們更瞭解和熟悉行政長官的治澳理念,從而更好地發揮作用。
最後我想指出的是,由於我們都是以個人身份被邀請擔任政協委員的,因此是否能獲得澳門市民的認同和支持,是我們能否發揮作用的關鍵。但要獲得市民的認同和支持,我們身為政協委員必須認識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亦是國家的精英人才庫,在過去60年中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我們被邀請作為人民政協大家庭的成員之一,除了有榮譽感外更重要的是要有責任感和使命感,不能辜負國家和人民對我們的期望和重托。我們必須在澳門樹立人民政協正確的形象,和端正政協委員的個人道德修養。我們不應該將政協委員的位置當作是個人榮譽和地位的象徵,而是應該將它看成是國家和人民交給我們的工作任務。我們應該在澳門不同的工作崗位上發揮作用,廣泛團結澳門市民,為澳門長期繁榮作出我們的貢獻,和澳門廣大市民一起努力共建和諧社會,做個名符其實的政協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