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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發表於2010年2月21日)
一嚿雲網友,儘管我對你提的問題覺得有些煩。但你在留言中的用詞不是“不信”而是“不解”,所以我可以答覆你的問題。
1)連我都不知道港澳做收銀員要铺保。那麼在巴黎長期生活的馬老闆一定不知道這個中國規矩。另外玉泉樓不是你想像的大酒樓?玉泉樓是一個小型飯店,老闆每天中飯晚飯時都坐在收銀枱前的小餐桌吃飯。每天中午和晚上一定是等我交了賬收了錢他才離開。所以即使我有意拿了錢走人,他也不會放過我的。
2)當時在法國只要老闆願意,他可為任何員工申請工作證,法國政府一般也會批准。問題是老闆為員工申請工作證的話就要為員工向員工的福利退休基金供款。也正因為此我在“玉泉樓”一文中已交代馬老闆本來是準備用每月1500元法郎請收銀員的。但我告訴他我每月只要收1200元法郎,但我的條件是他為我申請工作證。我當時就是讓老闆將我每月少收的300元法郎拿去貼補他為我支付福利退休基金的供款。當時的中國學生都希望每月能多收些收入,他們很多沒有準備在法國長住,所以一般不會自動減薪要求老闆為他們申請一張工作證的。其實每個月為了有一張正式的工作證而少收300元法郎對我來說也是很多錢的。如果我每個月能多300元法郎的話我的生活會寬裕很多的。當然我當時也不知道我會不會在法國長住,但我和父親一起在中國飯店吃飯時見過政府人員抓黑工。所以我不願意做黑工。
3)在60年代即使在上海,香港,澳門都没有什麼人認識我父親。不要說在巴黎生活的馬老闆了。你的想像力太豐富了,你以為我父親是當時的港督還是上海市長?當然後來父親再來法國時曾來我打工的玉泉樓吃飯。是我將我父親介绍给馬先生認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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