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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施政報告並沒有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不少公屋居民都表示失望,因為失去了低門檻的置業機會!行政長官李家超對租置計劃的立場是:政府並未放棄該計劃,但因存在多項尚未解決的核心爭議,已要求房屋局進行更深入的研究,未必不會在任內重推,可能會挑選一個屋邨嘗試調研。
相信特首想深入研究的核心顧慮有以下三大難題:
(1)有人認為租置計劃「不受歡迎」
「租置計劃推出至今多年,39個屋邨中仍有約15%(近3萬個)單位未售出,反映計劃對部分租戶吸引力有限,甚至『不受歡迎』」。這是半杯水的處境,其實出售的單位原本全部也是公屋的租戶,令當中85%成為業主,怎可說政府這計劃不成功!?餘下的15%公屋住戶只想租而不想買,是他們對置業概念的不同,一個好的政策當然要給受眾選擇權!何況這15%在銷售上是屬於貨尾,在市場現實上,貨尾應該有貨尾的散貨策略,如果沒有這思維,還未正式面對市場!
(2)定價機制存在爭議
「居屋和綠置居有清晰的市價折扣(六折至七折),但是租置單位的售價約為市價一至兩折,缺乏清晰的財務架構,同樣買家無須接受資產審查的做法也引起社會爭議。」筆者認為定價的而且確可追求更平衡!但必須要弄清楚兩個事實,一是租置計劃的目的是希望已經入住公屋的租戶擁有自己的物業,重要的是他們原本的身份是公屋租戶,入息審查在這角度上並無意義!更何況入息審查只會令出售公屋機率比例再降低,與以上第一個難題根本是自相矛盾!另外,出售公屋不是只有住戶得益,公屋在財政上是長期負擔,隨着樓齡越舊,維修費負擔積累越多!出售公屋可以將公屋這個長遠的負擔?移給市場!過去的成績告訴我們,市場的確能夠支持到有關負擔!當然政府定價不應該「賺盡」,留下水位給小業主承擔有關長遠維修及得到投資價值的效果!至於之前出售公屋的水位是否過多,這是平衡的問題!但有些人用過分簡單的角度去看出售公屋這回事,忽略了其實這是一盤公營的流水帳!不明白其本質,當然死結重重了!
(3)業權和管理複雜
「同一屋邨內租戶與業主並存,導致業權分散,管理上會出現許多問題。特首李家超認為,長遠需要將業權『單一化、歸一化』。」筆者十分同意特首的看法,業權應歸一化!任何解決問題,首先要了解事情的本質,在本質上公屋居民是租客,而政府是業主,政府有權以合理理由要求租客調遷,當然調遷要十分審慎,在充分交流和互動之下進行,但互相體諒的過程中難免要尊重「政府有權要求租客調遷」這本質,當中亦必須在公眾教育中重申認知這個性質!香港特區政府最近在處理劏房問題上做得不錯,反映到是有足夠溝通和互動能耐,用心去溝通互動一定可以爭取更多市民的共識,當參與「租者置其屋」的人進一步增加後,剩下來的矛盾就越少,到時再提供一些優惠例如不願參與計劃的居民能否租一些更新或者位置更好的公屋?如果用互動的方向去配合政府和大多數市民的權利,絕對是香港人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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