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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無常形
是檢討勾地政策的時候了
汪敦敬
祥益地產總裁
2012年11月16日
很多人以為金錢是交易的唯一成本,其實時間和時機是更重要的實質成本,擁有最多的時間容易掌握最多的時機,勾地政策之所以惹人垢病,就是因為這交易方式,給予發展商太多太大的時間成本,而這些時間成本便變相地由市民去承擔了。

日前有議員在房屋事務委員會中,提出將勾地表中部分閒置多年土地,轉為公屋或居屋用途,引來不少的迴響,這建議其實包括了兩個問題,一是將「豪宅地段」改為公營房屋是否合適?此點我認為是市民的意願,政府應該廣泛諮詢公眾;問題二是這做法是否有損私營持份者的利益?我覺得只要發展商仍擁有優先權,加上在設定時限後,有關土地仍然閒置,政府便有責任善於利用,所謂「地盡其利」,在現今土地短缺的情況,最珍貴的就是已經開發了的「熟地」,難道要「生人霸熟地」嗎!?我認為土地是公共資源,也是市民的利益,過去的勾地政策給予了發展商太多的主導權,發展商不勾出土地政府便不能成交,政府便自然失去了莊家的主導權利,此制度也贈予發展商無限的時間成本,拍賣土地其實是一個商場的博奕,賣方(政府)和買方其實應該要付出平等的時間成本才合理,除非在市場供應過多時,賣方因為時間及時機成本的代價較少才會給予買方的特惠時間空間,當勾地機制出現傾斜時,發展商當然會用盡時間優勢去掌握最佳的營商時機,但給予買方更多時間之代價卻其實是由市民來付了,所以勾地政策只可在03年等市場低迷時作臨時手段,到了07年後再繼續已經是對市民不公平及對市場有長遠負面影響的方式了。

拍賣原本就是一個好的賣地方式,市場供應原本可以掌握在政府手裡,但是勾地政策給予發展商太多的時間和時機,因此勾地政策是必須要定下限期,以確保土地有被充分利用和土地供應能準時推出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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