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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若不了解過往便很難總結出利弊而陷於迷失;一個民族若忽略歷史,其底氣匱乏亦足以令其陷於發展的囹圄,這都是足以令個人及民族喪失自由的基礎原因。無論個人或民族,立足於世的一種基本前提就是要正視歷史的客觀性。
以為靠改動教科書內容或者在轄下酒店裡面派發不客觀的歷史刋物便能改變歷史,這種行為本身的不自由性質徒令未來產生於己更多和更大的不自由。正所謂『上醫治心,中醫治人,下醫治病』,顯而易見這只能勉強稱得上是出自一種「下醫」的手筆,無他者,治病乃並非醫療的全部。透過這些「下醫」行為,歷史包袱真就能被澈底地拋掉了嗎(我認為連「漂白」的效果也未必達到)?如果經歷了幾代人之後,再被人投下幾個大殺傷性武器在本土之內,這種代價所帶給後代的不自由又是否化算呢?歷史總有其必然性的因素,這些不斷的誤導不斷地影響後人,後人如果受到影響而重蹈覆轍的話,歷史的必然性便即將顯露!這種重複的必然性就是其民族「自由版本」內的不自由基因。
類似性質的自欺欺人亦發生在當時英屬殖民地的北美新英格蘭各州郡,明明是殖民主義擴張侵略,從英國來到北美的殖民者—WASP一如十字軍東征那樣以宗教來定性(不僅僅是包裝)這種侵略的正義。『清教徒們還引述《聖經》中的《詩篇》第二章第八節來為自己辯護:“你向我祈求,我把列國賜給你,全世界都屬於你。”同樣,他們又引用《羅馬書》第十三章第二節為他們使用武力掠劫土地辯護:“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旨意;抗拒者必自取刑罰。”』(*)
殖民主義者除了以其宗教權利這種基督教「普世價值」觀的理由來進行侵略外,亦以法律「賦予的權利」為侵略理由來替其合法性作註腳。『當清教徒踏足新英格蘭時,那片土地並非是甚麼處女地而同樣屬於印第安原住民世代聚居之地。馬薩諸塞灣殖民地總督約翰‧溫斯盧為了給攫取印第安人的土地制造托辭,他聲稱這塊地方在法律上屬於“荒地”。他說,印第安人並沒有“征服”這塊土地,因此,他們只對這塊土地擁有“自然”權利,而沒有“公民權利”,而“自然權利”在法律上是沒有意義的。』(**)這位總督後來派遣了一隊武裝清教徒由波士頓出發去襲擊布洛克島的印第安人,他寫道:『他們的任務是殺光布洛克島上的男人,留下婦女和兒童並把他們帶離該島,佔領那裡…』。(***)
無論侵略的動機是多麼「良善」和如何「合法」,結果都只不過是要達成佔有的目的。這都是侵略者的「自由版本」,美國人的傳統價值便是從其WASP的自由版本開始,而這個版本的「革命搖籃」正是在北美州的新英格蘭。
- 待續 -
(*)&(**)&(***)from“A People's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第一章 by Howard Zin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