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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發表於2024年7月14日)2003年在广州上学的时候,系里请了一个香港大学的老教授,每周从香港过来上一天的课,然后返回香港,前后一年时间。那个老教授是个华裔,在加拿大出生,在美国长大并上大学,拿到博士学位,然后在美国开始当教授,后面到了中年回到香港大学教书,随着97年香港回归之后,他跟内地越来越紧密,就有了来广州给学生上课。 以他前半生的经历,他对自由的理解是,年轻人在刚到大学独立的那一个阶段,是最向往极致的自由,总结一句话就是谁都不要管我,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极大的放纵欲望,特别憎恨传统道德束缚、家庭责任、文化习俗以及一切的规则和法律,就想以自己为中心重构一切。 至于很多人总想去美国,一部分人的确是觉得美国好,也有一部分人就是厌憎束缚。在美国作为普通人,你有最大的自由就是你可以想怎么样变坏,只要不是伤害到其它人,是没有什么人管你的,包括你交朋友,离群索居、做流浪汉,甚至做一些伤害自己的事情都没有人管你。最主要的是就算你失恋了,退学了,被开除了,去赌博破产了,或是离婚了、吸毒了,除了你来往亲密的父母外,也没有别人会把这个当回事,是觉得这是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为自己负责,跟别人没什么关系。 在国内,是每一个人都活在各类的关系网中,既享受着各种关爱和资源支撑,也必然会受到各种束缚,别说那些我们国家一定会管的像吸毒之类罪大恶极的事;就算你想办离婚,都得受父母和政府的劝导;你要是失恋了父母和朋友也是各种安慰,在中国还有绵延的文化传承和道德规范,比如对老师,那就是有极高的道德约束和文化期许的。 所谓的精英或是自诩为能力很强的人,可能会对自由更向往,而更多的普通人,天生就生活在这种资源匮乏和能力欠缺的环境中,必定会感受到不自由。很多事不是想做就能做的,但那种让个体变坏变差的自由,还是约束为好,人性是最容易向下滑落的,人不仅仅属于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