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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趣、妙、識
明朝人熱衷自宮,皇帝屢禁不止,連軍人子弟都加入了自宮潮
佚名
資料提供者
2021年4月28日

綜述

宦官的出現一直有違儒家倫理道德,宦官作為一個群體,因其獨特的生理特點以及這些生理特點對家庭產生的不良影響,在古代士大夫占主導地位的政治和文化語境中一直遭受貶抑。

《孟子注疏卷七下》記有不孝者三事,其中第三件即“絕先祖祀”,絕祀即無人祭奠先祖,這在三不孝中最是嚴重,也是遭受譴責最多的一種行為。

道家學說主張“不虧其體,不辱其身,不羞其親是每個人應遵守的基本準則。”

可見古人對閹人有多麼不待見。奇怪的是,在明朝時期,這些被遭受歧視的自宮之人卻成為了一種社會風氣。

明朝宦官來源

在兩漢時期,宦官並非全是閹人,自東漢始,宦官群體則全為閹人。明代宦官群體的來源也較為固定。

由藩屬國和邊地俘虜進獻《明太祖皇帝欽錄》記載征西番時,有將領將番人七八歲幼女擄到一百五十名,又將七歲、八歲、九歲、十歲幼男閹割一百五十五名。

此外,內地的鎮守太監偶爾也會進獻一些受閹割的稚童。

《明英宗實錄》就有記載:“鎮守湖廣、貴州太監阮讓閹割東廟俘獲童稚一千五百六十五人,既奏,病死三百二十九人,复買以足其數,亦閹之。”

因犯罪而受閹割顧起元《客座贅語》記載,洪武二十五年,禮部曾對民眾髮型有過嚴格要求,其頒布的榜文中規定:“官民之家兒童剃留一搭頭者,閹割。 ”

還有一些大臣因犯罪而被施以腐刑,如宣德時,成敬因晉王府中之事,擬處死刑,後改為充軍,成敬不願累及子孫,乞求速死,宣宗“矜憐”,將成敬下腐刑。

私刑明朝初年,豪強之家閹割他人之子以供役使較為常見,有些地方,賊寇擄掠幼童也會將其淨身。

如同安《張氏族譜》就描述了太監張敏兄弟三人遭賊寇“毒割下物死陷”,又成功反殺強寇的經歷。

此外隨著明後期宦官權勢的增長,京畿的一些人家羨慕宮中宦官的富貴,也有私下里將幼子閹割送入宮中的傳統。

自宮最後一種就是我們今天重點要說的自宮。自宮現象自古有之,但自宮者作為宮廷宦官群體的主要來源,則主要出現在明代。

如正德年間:“錄自宮男子三千四百六十人充海戶,月給人米三鬥”。

這只是當時錄入冊籍中的人數,而且這些自宮者還沒有正式入宮,只是在南海子充當海戶,尚需由內廷派人進行挑選方可進宮。

那些沒有成為海戶的自宮者更多,“時有無票帖不錄者尚數千人”。

這些自宮者或是因為出身貧苦,希圖進入宮中以求溫飽,或是一些已經結婚育子,想通過官俸貼補家用。

明朝“自宮”風氣

我們上文也說了,自宮現像在中國存在的時間十分久遠,但在明以前也只是一種零星的社會現象。

到了明代,自宮成為了一種社會風氣,其人數之多,持續時間之久,影響範圍之深遠令人咋舌。

為了成為宦官飛黃騰達再加上自宮之風的盛行,明朝產生了大量的自宮者,但人數龐大的自宮者還需要經過層層選拔,才能最終進入宮中,且進入宮中後,並不意味著就一定可以成為其佼佼者。

一些樣貌清秀、聰敏機智的宦官能夠有機會被選入司禮監內書堂讀書,由內書堂肄業後,才有了進入宦官中上層的條件。

而這一部分宦官畢竟是少數,即便這樣,還是未能阻止明朝那些想要“自宮”之人。

為了盡可能地消除民間自宮帶來的不良影響,也為了保證選入宮廷宦官的質量,明代前中期歷任皇帝都有嚴禁自宮的言論和政策。

《明仁宗實錄》卷八下記載,洪熙元年,仁宗頒布詔書,詔書中有“尤不許加入宮刑,絕人嗣續,有自宮者以不孝論。 ”將對自宮者的處罰上升到道德的高度。

同年,興州左屯衛軍徐翊的兒子自宮成為宦官,徐翊請求除掉軍籍,宣宗批評他雖為人父,但絕人情,令其子自傷其體,使風化敗壞。並把徐翊己成宦官的兒子趕出宮去,令其代服軍役。

宣宗時期,朝廷也明令禁止自宮,宣德元年,禮部官員奏稱,山東有人自宮以求用,此人不僅被發交阯充軍,而且其所屬裡老也被法司逮問。

英宗正統年間,英宗叔祖韓王讓藩府承諭訪買傷殘淨身民人王秀,英宗降諭,重申“叔祖遣官訪買,是教人自宮,有違祖宗成憲”。

成化元年,直隸魏縣李堂等十一人自宮以求進,憲宗將其逮入錦衣衛獄,後譴戍至至南海子種菜。還陳述了景泰以來民間自宮現象的無序和混亂,以及由此帶來的危害。

景泰以來乃有自宮以求進者,故近畿之民畏避徭役、希覦富貴者效仿成風,往往自戕其身及其子孫,至是以後,日積月累,千百成群,其為國之蠹害甚矣。”

成化十五年,朝廷再次重申自宮禁令,此時自宮現像似乎己經到了不可控制的局面,實錄稱“時自宮者至兩千人,群赴禮部乞收用”,可以想見當時的場景。

雖然朝廷對自宮者釆取了一定的懲罰措施,如:“自宮者伽項一月,杖一百,押回原籍”。但第二年,禮部再次奏稱:''自宮者至千餘人,喧擾官府,散滿道路”。可見,這些懲罰措施其實並沒有起到多大的效果。

成化二十一年,吏部尚書周洪謨上疏言九事,疏中稱:“自宮求進者稱為淨身人,動一二千人,雖累加罪謫,旋得收用”。

也就是說,雖然有相對嚴厲的處罰措施,但是兜兜轉轉後,這些自宮者還是實現了自己的目的。在這種情況下,忍受短暫的皮肉之苦也就不算什麼了。

世宗自藩府即位之初,就採取了嚴厲的措施來限制自宮者數量的増長,他也是明朝第一位在其即位詔書就中提及對自宮者進行嚴懲的皇帝。

世宗令錦衣衛和巡城御史糾察私自淨身的人,並聲明“今後各處軍民敢有私自淨身者,本身並下手之人處斬,全家發煙瘴地面充軍,兩鄰並歇家不舉首者俱治以罪”。之後一直到明代中後期,這種風氣都有了比較好的控制。

綜上所述,明朝歷代皇帝對“自宮”之舉都深惡痛絕但無法避免,這是因為自宮現象的出現與宦官權力的發展相關聯,當宦官權力膨脹時,自宮現象就比較頻繁,人數也很多。

而當宦官在朝中的勢力得到抑制時,自宮現像也相對處於低潮。如嘉靖十五年,實錄裡只有四條關於宦官的記載,此時宦官的勢力相對較小,民間自宮現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人數也有相應的下降。

明代中後期,隨著朝廷對宦官管理的放鬆,自宮風氣就又達到了瘋狂地步。甚至出現“有一村至數百人者”自宮的現象。

據黃仁宇統計,到明末,宮廷中的宦官已達十萬,這只是經過挑選進入宮中的,可以想見民間自宮者的數量是多麼龐大。

“自宮”影響國家

明代自宮的社會風氣帶來了諸多不良影響。

首先是對社會風氣的敗壞,自宮現象的盛行,強烈衝擊著中國傳統社會以禮義廉恥為核心的倫理道德。自宮者戕害身體,斷絕子嗣,影響家族的發展。

其次,一些自宮者為進宮求用,賄選太監,未被錄入之人行凶鬥狠,滋生是非,成為社會中的不安定分子,擾亂社會秩序。

最後,因自宮者多為幼男和壯男,若未自宮,他們在一段時間內將會成為社會生產的主力軍。自宮後,數量龐大的勞動力就會流失,進而導致一些生產勞動無法正常進行,從而影響社會整體的運行和發展。

結語

明代自太祖廢相之後,皇權獨尊,皇帝作為至高無上的權威,其個人品質、喜好與其施政方針和政治行為密不可分。

明代的士大夫嚮往宋代君臣之間的融洽關係,希望能夠實現“君臣共治”的政治局面,但皇權的“任性”決定了這種希望只能是幻想。

皇帝信任近侍宦官,尤其是委以司禮監象徵決定權的“批紅”重任,內閣與司禮監的“雙軌並行”看似是有相互制衡效果的製度設計,但司禮監往往可以凌駕於內閣之上,如王振、汪直、劉瑾、魏忠賢輩,其主政司禮監時,內閣的存在感便很微弱。

至此,宦官勢力越大,民間百姓一看皇帝都如此重用且信任宦官之臣,那“自宮”入朝便是最好的晉升之路,卻殊不知,這條路有多麼的崎嶇坎坷。

 

 
 
 
 
 
 
 
 
文章來源: 汗青史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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