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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全國各地發生了很多起罵人事件,最知名的就是北京有個老大媽,號稱是正黃旗的旗人,開了通天紋,罵那些外地來的所謂臭要飯的。
當然這位老大媽,已經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了,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能看到,很多的打架罵人的事件,有很多人在公共場合是不守私德的,隨地亂扔煙頭亂吐痰,排隊插個隊等等,有非常非常多的小罪小惡事件。
這種事件出現的時候,我們每個人都嗤之以鼻,認為這個人不講功德,但是我們也只能在內心鄙視他而已,你說他罵個人嘛,這算犯罪嗎?恐怕你報警人家警察都不過來。
像北京大媽這樣她是犯了眾怒了,她實在是行為太過乖張,太不像話太離譜了,所以警方才出動的。
但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這種罵人的事,甭管是當事人還是旁觀者,可能都會覺得,罵人就是一個道德的問題,他不牽扯違法犯罪,警察也管不了。
我們就只能遠遠地看著他,甚至連上去規勸他的勇氣都沒有,這就跟其他國家不太一樣,很多國人到日本旅遊之後會發現,這個日本人真是非常的守法紀。
咱甭說在日本街頭,很少看到打架鬥毆事件,,這個大聲講話罵人都很少見,在日本似乎排隊的時候,也很少有人插隊。
甚至在日本地鐵上,幾乎沒有一個人,會拿手機外放大量的聲音,每一個日本人,似乎都生怕自己的行為影響到別人,為什麼會這樣呢?為什麼日本人在外面顯得如此有素質呢?
有人說這可能是日本教育的結果,日本國民性使然,但是我跟大家講,完全不是這麼回事,任何一個好的行為,那都是法律法規約束出來的。
就像也有人說,有的日本人在國內,溫順的像個小綿羊一樣,一到海外簡直像一頭餓狼一般,為什麼?在海外約束他的法律少,怎麼會這樣呢?
我跟大家講,就是因為日本真的是嚴刑峻法來處理這些表面上的道德問題,在二戰結束後的1948年,美軍已經管制日本好幾年了,美國人感覺到,這個日本人不太守規矩,有很多各種各樣的劣習。
所以在美軍的指揮之下,日本政府通過了一份輕犯罪法,這份法律到今天,已經70多年了,也就是說,所有的日本人,在這部法律的管轄約束之下已經70多年了,已經形成肌肉記憶了。
輕犯罪法它是約束什麼的呢?它就是約束一些,表面看起來是道德問題,實際上是法律問題的違法犯罪行為。
比如說根據這份輕犯罪法,遛狗你要不拴繩,遛狗你要不給它接大便,你就是犯法,你在公共場合,咱不要說打人罵人,你就是大聲喧嘩,這就是違法犯罪,包括你去插個隊,你去推搡個他人,這些統統都是違法犯罪的行為。
要在我國你說有個人,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那警察不會出警的,這有什麼,不就是聲音大點而已。
在日本不行,你要是敢大聲喧嘩,警察馬上來,而且輕則對你罰款,重則給你拘留,還會留有案底。
在這樣一個非常嚴格的法律的約束之下,一代一代的日本人,變得越來越守規矩了,大家知道,我這些行為表面看是個道德問題,但實際上只要我違反了,我就會得到懲罰,所以我必須溫順的像個小綿羊一樣的,不給別人造成任何的麻煩。
70年的時間,足以改變一個民族的習慣了,咱們可以這麼講吧,日本人今天遵紀守法的狀態,就是這份輕犯罪法約束出來的。
咱們再舉一個例子,還有一個國家特別願意搞嚴刑峻法,新加坡,很多人去新加坡旅遊之前,人家會提醒你,在新加坡千萬要守法,你吐一個口香糖,要罰你1500新幣,接近1萬人民幣。
甚至在新加坡,有的這個頑劣的青少年,在牆上塗鴉,就是亂寫亂畫嘛,結果被新加坡政府施以鞭刑,所以新加坡才成就了一個花園般的城市,新加坡人也特別的遵紀守法,從這個意義上講,對於咱們群體中的某些人,還真需要這種輕犯罪法,調理調理他們吶。
文章來源: 照理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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