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 0
法律隨筆
小學雞年代的降臨
標少
2016年10月26日
在上一篇有留言及留片, 講鄭松泰在昨天立法會建制派離場期間, 把那些人去位空, 枱面插着的國旗區旗倒插, 民建聯因此去信警務處長要求跟進。留言這樣講:

匿名2016年10月19日 下午10:35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違法行為, 有位比人入

民建聯去信警務處投訴鄭松泰刻意調轉國旗

針對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刻意調轉其他議員桌面上的國旗和區旗,民建聯的劉國勳已去信警務處要求跟進。

劉國勳指出,鄭松泰的行為涉嫌觸犯《國旗及國徽條例》第7條、《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條,故特此要求警方立即對鄭松泰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並依法作出檢控。

 
很久以前我評古思堯燒毀國旗案曾經講過, 香港區旗法例幾乎是國旗法的翻版, 兩法例的第7條(下列), 除了刑罰外, 字眼一模一樣。

文件: A401 PDF 標題: 國旗及國徽條例 憲報編號: 116 of 1997
條: 7 條文標題: 保護國旗、國徽 版本日期: 01/07/1997

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
 
文件: A602 PDF 標題: 區旗及區徽條例 憲報編號: 117 of 1997
條: 7 條文標題: 保護區旗、區徽 版本日期: 01/07/1997

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區旗或區徽,即屬犯罪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及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1年。
 
把國旗區旗倒插, 可以解讀為惡作劇, 也可以解讀為侮辱。如果是侮辱, 鄭松泰犯法嗎? 我覺得他沒有違法, 因為侮辱這些旗/徽, 是有前置條款的, 而不是單純的侮辱。假如有人對着國旗大罵「支那」旗, 所違何法? 那5種前置條件是: 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行為, 雖然不能窮盡所有情況, 以同類的法律原則(ejusdem generis)來闡釋這5種前置情況, 然後再作推論及類比, 法例所針對是某程度上具體破壞或弄污旗/徽, 而並非隨便任何行為都構成罪行。倒插旗幟應該不包括在內。所以, 無得告。這只是小學雞沾沾自喜的頑皮行為。

小學雞降臨立法會, 陳恒鑌用午餐肉擲長毛, 長毛要報仇, transfer of malice, 擲中馬逢國......當老師向着黑板時, 我把紙球擲中前幾行的同學的後腦, 他拾起回擲, 有人摺飛機飛來飛去, 老師回頭瞪着全班同學, 正好下課鐘響起......這個把人的筆袋裏的東倒在書桌, 那個又把別人捉弄, 拿他的書放入別人的書包裏……我告畀先生知……

久違了的stream pf consciousness, 小學雞的行為一一浮現, 和立法會混成一體, juxtaposition.......交織成一幅小學雞課堂搗亂圖。小學雞年代降臨了。

咿! 用午餐肉掟人, 長毛話: 邊個掟我, 我要掟番佢。Haha, revenge attack. Common Assault全中, 唔係食午餐肉甩手, 係有心掟人喎。

你有無講支那?

無呀! 你睇下, 我換緊牙, 成個風爐咁, 漏晒風, 講唔正咋。

睇你作供時言詞閃爍, 被盤問時支那以對, 唔係, 係支吾以對, 不過小學雞要換牙又係事實, 被告你行為極度可疑, 但本席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實控罪, 疑點利益歸被告, 本席判你無罪。

有些行為, 讀上高中已不會再做, 上到大學再做的話, 正常人都羞與為伍。時代不同了。以前的小學雞行為, 現在時髦高尚, 理所當然, 我這舊時代的人, 已沒有立錐的空間, 所以叫離地。上一篇Terry推薦了The Fall of Hong Kong, 今天趁老伴去圖書館, 叫她給我找來, 要擠點時間出來看這337頁了。我甚少看圖書館的書, 生活充實忙碌, 也懶看書了。

香港有多一些具願景的政治人, 就不會鬥雞。鬥雞? 小學雞 versus 小學雞嘛。你依家想宣誓, 我就偏徧唔畀機會你。你肚痛想用茅廁, 我佔着茅廁不拉屎, 等你急到瀨。呢啲咪係鬥雞囉。使乜披張Hong Kong is not China啫? 你張嘢分分鐘係made in China架。買個西生菜, 唔好買唐生菜, 唔好四體不勤五穀不分。 用西生菜外莢當帽帶住嚟宣誓, 宣完誓食咗佢, 咁咪得囉。又有喻意, 又有本土意識, 發誓當食生菜仲唔夠本土咩? 夠晒香港特色喇。主席可以判你宣誓無效咩?

現在已是the fall of Hong Kong, 踏入秋天嘛, 立秋都過了兩個月, 應景地淡淡哀愁。香港可以再淪陷多少次呢?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
 
 
 

 

Copyright © Easy Property Co.,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