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 0
法律隨筆
涼薄的自由
標少
2017年9月11日

香港瘋情指數極高, 情緒容易高漲人士, 最好避免戶外活動, 尤其遠離民主牆。

我移民之後並無返過大學校園, 最後兩次回去是十六、七年前的事。一次是小女兒協助大學對資優生的硏究, 我帶她去會面, 校園新建築物林立, 舊教學樓都被高樓更替了, 我要看水牌才找到要去的地方, 儼然是個陌生人, 有點說不出的失落。那次行色匆匆, 沒有勾留。另一次去是舅仔領取第一個博士學位的典禮, 因為是畢業典禮, 所以見到不少學生, 有些人的外貌似劈友的多過像校友, 這一次不單只校園陌生, 環境氣氛人物都陌生, 我只是 an alien

到了現在, 我就更加陌生了, 長江後浪不只推前浪, 長江也不是長江了。現在的大學生「醒」過我那年代的很多, 敢作敢為又敢言, 不用顯現真身, 在鍵盤的庇蔭下, 天下無敵。我這種笨頭笨腦的人, 幸好生於早年, 同學都是純樸有禮的, 做事都規規矩矩的, 不敢胡來。對着師長, 就算不是必恭必敬, 意見相左的辯論也不會變成爭論, 更不會圍堵他們的去路。心底不服氣也基於尊重而退讓, 雖然我是會寫大字報與人論爭的人,  但從未跟教授爭論過。相對於現在的大學生, 我真的很懦弱了。

不犯法的行為應不應做, 要看道德倫理的標準的認受性, 這些標準沒有天書可以查, 也不是硬規定。甚麼可以做不可以做, 會因種族、文化習慣而異。恭喜別人家中死了人, 也許我孤陋, 未聽過任何種族的人有這種文化。稱之為涼薄, 我相信不會惹起爭論。當然, 有人大義懔然名正言順講積孽的報應, 也有人把13+3子的判囚來作比較。這16人判監我沒有講過一句抵你死之類的話, 我一直都從法律制度的角度來看, 3子我尤其覺得可以不判監。但墮樓輕生跟犯法判監本身難作比較。有些判監的情況你額首稱慶而並不會涼薄, 你只會覺得罪有應得, 譬如7警案、鏢場非禮案。

當然坐監的不是我或者我的家人, 任憑我怎樣客觀, 在囚者的家人都可以說我涼薄, 最主要的分別是大家看這兩件案的基礎很不相同。在囚者的家人覺得審訊不公義, 「未審先判, 判完再判」。我不想纏擾於甚麼雙重標準, 又不見你這件事那些事也不吭一聲之類的辯論。與其說兩個律師會、幾個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出來撐法治是染紅了的結果,  那麼江樂士這個老外前刑事檢控專員, 再加另一個老外英國前刑事檢控專員都撐律政司司長覆核刑期做法正確, 他們都無自身利益可言, 不站在在囚者那邊看事物, 我就不覺得涼薄了。

涼薄是一個壓人壓得很沉重的詞語, 上一篇留言出現不少不合邏輯的論述, 人身攻擊也好, 歪理滔滔也好, 教大發生這些大字報事件, 學生會諸君一開始就不應該死撐, 高舉言論自由做擋箭牌, 言論自由不是隨口嗡乜都得呀, 言論自由也有一定程度的法律規範的。現在有校長取消教大學生的實習, 有人說永不錄用近幾年畢業的教大學生, 當然一竹槁打一船人並非公平做法, 那卻是學校僱用教員的自由。

這兩三年因店鋪盜竊寫給我求助的大學生, 很不幸地每一間大學、本地生和內地生都有。我都竭盡所能提供幫助, 我不管他們來自那間大學, 我只看案情, 不會先問政治立場。我認識一位surgeon講明不會救黃絲病人, 我不寒而慄。獲得圓滿結果的學生, 我只囑咐他們以後有機會要幫助別人, 有一位是護士, 我叫她以愛心照顧病人。7月那一宗「偷」包減浪費, 警方最後沒有起訴, 我也囑咐那高中女生好好讀書, 孝順父母。每個人都有選擇涼薄的自由, 涼薄未必有報應, 既然有選擇自由, 何不選擇不涼薄, 何必為涼薄找藉口。

 

 
我要回應
我的稱呼
回應 / 意見
驗証文字
 
 
 

 

Copyright © Easy Property Co.,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