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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與人的關係
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無錯(1)
麥文本
2021年4月7日

前言 

工作上,通常員工傾向「按本子辦事」,根據公司及部門規則和先例工作,不多不少,原因如下: 

·       份內的工作,如果不按部門程序辦事會被人投訴;然而

·       超越部門規範辦事則會越權,除了加重自己的工作量,更可能會引致人力、物力、時間與資源缺乏的問題。

此外,人性通常傾向「各家自掃門前雪」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求「明哲保身」,所以工場上難免會採取「卸責」的工作態度;尤其是接近退休或離職的同事,更加會避重就輕。 

然而今天資訊發達,沒有任何祕密可以隱瞞,而社會充塞投訴文化,如果員工採取「愛理不理」的失職工作態度,十分容易會被市民投訴而遭受紀律處分,甚至法律行動。 

但是作為基督徒,我們應該做份內「合法、合情、合理和合乎聖經原則」的事,好叫無論我們面對「法律、規則、人情、道理與榮神益人」的大前題下,都無可指責。而究竟聖經有什麼啟示和指引呢? 

多做多錯? 

當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爭戰的時候,掃羅在吉甲興兵出擊,然而依照先知撒母耳的吩咐等候了七天,撒母耳還未出現獻祭求取神的祝福,有一些民眾等得不耐煩開始離開,掃羅便因此急,擅自代替撒母耳獻祭;但是剛剛獻完祭,撒母耳便來到,知道掃羅越俎代庖,便斥責掃羅,並預言他的王位不會長久(撒上13:1-15)。 

掃羅越了權,做了先知的工作,而被神離棄;那麼聖經是否支持「多做多錯」的說法? 

少做少錯? 

南北國期間,北國以色列王約阿施登基作王,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使以色列人陷在罪中,神便懲罰以色列,被亞蘭王欺壓;約阿施求問先知以利沙的應對方法,以利沙便吩咐他拿弓箭,按著他的手,叫他開窗射箭,對他說:「這是耶和華的得勝箭,就是戰勝亞蘭人的箭;因為你必在亞弗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他們。」以利沙又叫他將箭擊地,然而約阿施只是馬虎地打了三次,便止住了,以利沙發怒對他說:「你應當擊打五六次,就能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現在只能打敗亞蘭人三次。」(王下13:10-25 

約阿施應該將箭擊地五六次,但是他只做了三次,結果不能滅盡亞蘭人,留下了禍根;那麼聖經是否否定「少做少錯」的說法? 

不做無錯? 

此外,先知約拿逃避神的差遣,拒絕去尼尼微城呼召城內的人悔改,然後躲藏在一艘船的艙底;但是他始終不能躲避神,神興起了狂風大浪,約拿甚至寧死不從,要求船員把他拋入大海,然而神沒有放過他,令他被一條大魚吞下;三天之後,大魚把他吐上岸上,他才無奈地去尼尼微城完成他的先知任務。(約拿書) 

傳福音叫人悔改是先知約拿的責任,他就算想躲藏及求死,也逃避不了;那麼聖經是否推翻「不做無錯」的說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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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港人 2021-04-07 13:24:34

耶穌教的獵巫行動

 

隨便找一些理由,甚至不用證據,便可把婦女看作女巫,由宗教法庭審判,無不是判作火燒至死。不用求證,甚至不用作任何文明的偽裝。從開始便是各種陰謀,也有糊裏糊塗把人拉扯作為女巫,審判是假的,判刑是真。當時因此而燒死的無辜婦女數以萬計,凸顯出當時羅馬教會的邪惡性質。

 

西羅馬帝國滅亡後至西元十五世紀,西方進入所謂的中古世紀(Middle Ages),在這長達千年的黑暗時期,天主教神學是當時唯一的意識形態,因此魔鬼說的思想大行其道,認為世間萬物為神所創,而每當發生災禍時,便認為是邪惡力量在作祟;人們會違反社會規範或宗教,也被認為是因其被邪魔附身或本身即為巫師。這樣的思想一直延續到十七世紀,在十七世紀之前,有數十萬計的人,被指為異端巫師而慘死在火刑或其他酷刑之下。

 

獵巫運動發生在十五世紀末至十七世紀,在那段日子中歐洲各地火光熊熊,不論是宗教或世俗司法機關,皆大力緝捕所謂的巫師,然後用不合理的秘密審訊、證據法則、配合嚴刑峻罰,輕易的入人於罪。在這恐怖的運動中尤以女性為最大的受害者,幾千名無辜的女性被判定為女巫而處以火刑。

雖然自羅馬時代起,天主教會便不斷的對所謂的異端邪教進行鎮壓,但為何在十五世紀至十七世紀的歐洲社會,會由上至下各階層,不論世俗政權或教會,皆瘋狂的相信有施行巫術,以害人為樂的巫師、女巫存在,並進而展開大規模獵巫運動,仍有其歷史背景及一定原因存在。有不少人主張,獵巫運動與西方中世紀末期社會體制的崩潰,以及近代初期宗教信仰的改變有關。

 

時間編輯

首先,從中世紀末期開始,歐洲出現接二連三的災亂:如基督教會發生巴比倫流亡(Babylonian Captivity1309-1376)及教會大分裂(The Great Schism1378-1417),使教會領導地位衰落;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則戰火荼毒歐洲平民百姓;加上十四世紀初的農作歉收、大饑荒,以及不久黑死病(1347-1350)流行,使歐洲經常處於動盪不安的狀態。而這樣的不穩定一直延續,宗教戰爭(1562-1598)、三十年戰爭(1618-1648)等兵災仍不斷發生、欠收與瘟疫及動物流行病在十六、十七世紀也層出不窮,使歐洲經濟狀況每況愈下,社會秩序愈加敗壞,大大動搖了農村社會的穩定。一旦中世紀體制崩潰,混亂四起,立基於中古封建制度及莊園經濟的人際關係網路乃產生巨變--相互依賴社會變成自私自利的社會;在人際關係緊張的悲苦歲月,人們普遍缺乏安全感、彼此互不信任,更認定社會亂象與魔鬼(撒旦)及巫師有關。因此一遇有災變或意外,就用莫須有的罪名指控他人是巫師,並以巫師事件解釋社會上為何會發生許多不幸:。其次,也有學者主張,獵巫運動與近代初期西方社會的宗教信仰改變有關。1517年歐洲宗教改革(The Reformation)以後,因為天主教(Catholics)與基督新教(Protestants)雙方對抗激烈,加上俗世政權也捲入這場宗教戰爭之中,於是社會控制比過去更形嚴密;個人在信仰上乃被迫必須選擇一個立場--或天主教、或基督新教,毫無宗教寬容(toleration)可言,因此,經常發生由於宗教見解與所屬教會立場不同而喪命者。由於前述的歷史背景,追捕巫師,尤其是女巫的社會因素已然齊全,在14801520年間和15801670年間便發生了兩次大規模的巫師追獵運動。

第一次大規模的獵巫運動

14801520年間發生第一次大規模的獵巫運動,此時是由宗教裁判所負責追拿女巫。而吹響獵巫號角的,則肇始於1484年教皇英諾森八世所發佈的summis desiderantes affectibus(最高的希望)諭令,這道諭令可視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巫師追緝令。會發佈這道諭令是因為,兩名宗教裁判官在上日爾曼地區進行追捕異端份子的工作時發現有巫術的問題,而當地官員卻不配合追捕,於是教庭為了鎮壓巫術,便下達這緝巫諭令,擴大追捕巫師的宗教裁判官的許可權。除此之外,1487年時兩名宗教裁判官英斯蒂道裏和斯伯倫吉合著了女巫之錘,這本對迫害巫師貢獻巨大的巨著。此書乃針對宗教裁判官所寫,教導其如何偵查女巫的罪行,同時提供鎮壓巫術的理由,書中表示女巫分為兩類,一類只為人卜卦、解難其罪較輕;另一類則背棄天主,侍奉魔鬼,不但危害人類,還建立了魔鬼的事業,犯了嚴重的宗教罪,此和信仰不純者乃糊裏糊塗犯了罪不同,對這些女巫不需寬待,可判處火刑,若其有懺悔之意,則法庭可較為寬厚處理,先絞死或吊死女巫,再施以火刑。書中還描述背棄天主的女巫,往往三更半夜,全身塗抹特製油膏,赤身裸體騎著巫使到特定的地方參加巫魔會(Witches’ sabbat)。由於女巫之錘著者之一的斯伯倫吉乃聲望卓著的大學者,在知識界和宗教界有權威性,使此書更添影響力,從1487年至1669年便再版了29次之多,直到十七世紀,此書還是追捕女巫的基本手冊。補充說明:所謂巫魔會指的是巫師和撒旦、魔鬼的聚會,依據魔鬼學家及女巫自白的描述,其儀式乃模仿天主教教儀但順序顛倒的彌撒,女巫和魔鬼們在會上舞蹈、宴飲、吞吃小孩、最後魔鬼還會化身為夢魔,在睡夢中和女巫淫亂交媾、然而和魔鬼交媾並無樂趣,因其體液是冰冷的。

規模最大一次的獵巫運動

15801670年間鎮壓巫術達到高潮,掀起了規模最大一次的獵巫運動。此時追捕活動漸由世俗法庭接手,鎮壓更為嚴厲、被迫害之人較前一波更多。在當時的法蘭西王國、日爾曼帝國南部是追獵行動最猛烈的地方,舉例來說:僅15751590年間,當時法國洛林省之宗教法庭庭長雷米即燒死了900名巫師。同時各王國的法官、學者等精英份子也爭相發表有關魔鬼學的論文,替追捕女巫行動提供學術根據,例如:當代有名的政治理論家、人文主義者博丹(Jean Bodin),於1580年出版巫師的魔鬼術一書,為他帶來更大的聲望,洛林省的雷米庭長也於1595年出版《魔鬼》一書、法國東部西班牙領地弗朗什-孔泰的法官博蓋在1603年出版巫師惡言錄皆為當時的熱門書籍。

 

背景編輯

宗教裁判所又稱異端裁判所,顧名思義,其設立的主要目的便是為了制裁異端邪說。而其設立過程可追溯至1216年,教皇洪諾留三世建立了一個直接聽命於教廷、專追究異端的新僧團——號稱真正信仰的警犬的多明我會,之後在1233年,教皇格裏戈利九世下令由多明我會修士擔任各教區原來由主教充當的宗教裁判員角色,授予他們由法庭追糾異端的全權。至此,宗教裁判所已經基本形成。至1252年,英諾森四世發出《論連根拔除》的訓諭,規定在各教區設立清算異端的專門委員會,委以逮捕、審問、懲罰異端並沒收其財產的責任,從組織上正式批准了建立宗教裁判所,因此十三世紀下半葉起,西歐各國普遍建立起了宗教裁判所。然而我們必須認清一點,並非所有宗教裁判所皆參與鎮壓巫術而發起大規模獵巫運動,例如:最為惡名昭彰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在三百五十年間懲罰了三十四萬人,其中有三萬二千人被活活燒死,然而其打擊的主要目標是猶太教和穆斯林。也就是說宗教法庭其主要任務是在打擊異端邪教,例如:多那圖斯派、阿利安派、一性派、韋爾多派、阿爾比派、回教徒等異教徒,只是在十五世紀末到十六世紀初,某些地區之宗教法庭也對所謂的施詛咒術、崇拜魔鬼的巫師、女巫進行追捕。到了十六世紀後,追捕女巫的工作乃由國王與諸侯的世俗法庭接手,由於在歐洲封建制度下,司法權力具有至高無上的重要性,因此賦予諸侯宣佈死刑的權利。在世俗法庭接手後,鎮壓更是毫不留情。

調查訴訟

宗教裁判所與世俗法庭在審判巫案時所採用的是所謂調查訴訟(inquistion,在拉丁語源中有調查的意思)的程式,此種調查訴訟程式乃是由宗教裁判所在與異端對抗長達三世紀的經驗中累積經驗而成。在此之前的訴訟方式則為控告訴訟。 「控告訴訟」所謂「控告訴訟」即為所謂「彈劾主義」之訴訟構造13,乃是蠻族入侵時代,日耳曼民族所引進的司法制度,若要落人於罪,必須要有人提出告發、彈劾,裁判機關才可開始訴訟程式。法庭只是傾聽原被告雙方之辯論,判斷控訴人提出之控訴是否有根據。如果控訴人不能讓法庭成員接受他的觀點,就會被判誣告,法庭會根據誣告的嚴重性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懲罰控訴人。在「控告訴訟」之下,往往採取公開審判與言詞辯論主義。 「調查訴訟」而所謂「調查訴訟」,即「糾問主義」之訴訟構造15,如前所述,乃是由宗教裁判所累積經驗發展而成。之後由於中世紀末至近代初期,歐洲封建社會崩潰、社會秩序紊亂,世俗法庭也采行之。 「調查訴訟」是在匿名檢舉後,由法官判斷是否要受理調查。控告人的身份會受到完全的保密,之後所有的費用都由受審者負擔,而要密告一個人為女巫根本不需任何實質證據,例如:英國處死一名女巫瑪歌莉,她被舉發的原因便是「曾向鄰居借東西被拒絕,不久,鄰居的小孩便病發夭折」。甚而有時根本不需有控訴人,只要鄉里一有例如:「某人一談到巫術便坐立難安」或「某人念珠無故斷落」等傳言,法院即基於職權開啟訴訟程式,亦即裁判者身兼控訴人角色。此種「調查訴訟」乃採用秘密審訊,受審人完全與外界隔離,不知法庭握有何種不利自己之證據,也不知審查的內容,受審人實難以盡防禦之能事而證明自己之清白。蓋法官對被告多已存有有罪心證,在嚴苛的審訊過程中,只想得到被指為女巫之人全部的供詞,縱使法庭同意指派律師替其辯護,律師為了怕自己被指為女巫之同路人,也會一同施壓要受審人認罪,因此我們可以說當時根本沒有「無罪推定」這種觀念,甚至是采「有罪推定」原則。此外當時乃採取「法定證據主義」,要定女巫之罪,首要且必須的證據是女巫認罪的自白,因此在「女巫裁判」中,為了得到那些女巫的自白,常使用嚴酷的刑求,使她們招認犯行。而在嚴厲且殘忍的刑求下,少有人能不被「屈打成招」。此外,當時還有一套特別的「女巫判斷準則」,只要符合其中的條件,便已擁有認定她們是女巫的一樣證據,再加上女巫的自白,則一樁巫案便告成立。

審訊方法

不論是宗教法庭或世俗法庭,為了使女巫自白認罪,通常會採用刑求的方式。同時當時法庭還有一套奇特的「女巫判斷準則」,來判斷一個人是否為女巫。刑求之方法當法官用一般的審訊方法,沒辦法得到「女巫」的供詞時,便會開始使用刑求,刑求的種類非常多種,有心理上的威嚇、也有肉體上的折磨。心理上的威嚇,例如:法庭可將審訊室旁的刑求間的門打開,使犯人看到各式各樣的刑具而心生恐懼;亦可將審訊室旁的刑求間的門關上,安排僕役在內佯裝受到刑求,發出痛苦淒厲的哀嚎,使犯人因害怕自己亦受苦刑而招認。而肉體折磨的刑求方式更是花樣百出,可依據時間、地點而有所不同,例如:鞭刑、斷糧斷水、用刑架拉扯被告四肢、用火燒腳、針刺指甲、「夾棍」--把木棍貼在小腿上,用繩子綁住再釘進楔子、「水刑」--將被告的雙手雙腳串著釘在牆上的鐵環裏,身子架著一個木架,接著灌九公升的水,若還不招再灌九公升半的水,或者是命令嫌犯在滿布尖石及銳物的地上跑步,直到力竭倒下等等...。經過一次的酷刑後,至少要隔一天才會進行第二次刑求,這並非要讓犯人有喘息的機會,而是要讓犯人能有時間細細回想上刑的痛苦和恐懼。且為了表示供詞乃正確的,在逼供中得到的證詞,一般還要在不施刑的情況下再重複一遍,通常是在施刑後的第二天對供。如果犯人翻供,就得再行審問,也代表刑求將再次加之於犯人之身。

判斷女巫編輯

女巫判斷準則當時的法官依據經驗,累積了幾種屢試不爽的方法,可以證明被告是否為真的女巫,我們將之稱為女巫判斷準則,以下將簡略介紹之。

尋找

尋找魔鬼標記”--當時人們相信魔鬼會在巫師身上留下記號,這種魔鬼標記因為被魔鬼觸摸過,所以刺之不痛,亦不會出血。因此必須剔除嫌犯全身毛髮,脫衣檢查身體有沒有此種魔鬼標記如凸出物、斑點、老繭、疤痕或胎記,如果找到,則以別針或小刀戳刺,觀察嫌犯是否會痛。例如:一位名叫呂厄的被指為女巫之婦女,便被發現在其左肩上有五個魔鬼標記,而另一位名叫阿德裏.安娜的六十歲婦女,也因被發現在其背的中央、肩膀下麵有一個點,被針紮入一個手指深,沒有流一滴血,也沒有痛感,而被認定為女巫。

觀察

1.觀察巫師體重--因當時人們相信巫師能夠在空中飛行,和魔鬼進行心靈交流,因此其體重會比看起來輕。我們姑且不論其毫無科學根據,但其實看起來比較輕本身便是一個不確定的標準,可供法官恣意判斷。

2.觀察有無小鬼接近嫌犯會被交叉捆綁脖子與腿,獨自監禁地牢兩晝夜,並在囚室門上故意留一小洞,刺探有無小鬼從此洞進出,而所謂的小鬼不過就是甲蟲或老鼠之類常出現在骯髒黑暗地方的動物。

3.觀察其會否流淚--巫師的另一個特徵是不會流淚,不論是遭到肉體或精神折磨皆不會流出淚水。有名的緝巫法官博蓋曾問一位女巫嫌犯為何她不哭,那可憐的女人回答,她遭受太多毒打,淚已流幹,不會再哭。然而這樣的回答並不受到采信,依據魔鬼學家的說法,巫師不會流淚是因為魔鬼傳授給巫師抑制法,使他們在受刑時處於出神的狀態而不會疼痛。

水驗法

水驗法--其乃中世紀遺留下來的神判法(ordeal),也是最常被使用的女巫判斷準則。其方法為將嫌犯捆綁在石頭上,或將嫌犯右手拇指綁住左腳拇指,左手拇指綁住右腳拇指,臉朝下丟入水中,如果嫌犯浮在水面即代表魔鬼不願見到信徒死亡,而可證明嫌犯有罪;若下沉則為清白無辜。因水是用來洗禮,象徵接受基督信仰,所以上帝絕不會以水擁抱效忠魔鬼的人。然可笑的是下沉至水中而證明無罪之人,往往會被淹死,用這種方法來證明嫌犯清白,以現時眼光來看實在是無理且殘酷。觀察以上種種刑求方式及女巫判斷準則,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那就是嫌犯要活著證明自己不是女巫幾乎不可能,因為要挨過恐怖的刑求而不認罪已是強人所難,再加上那些怪異奇特的女巫判斷準則,法官更是可以以之為有力證據,而將其認定為巫師之人輕易入罪。

刑罰

當嫌犯被法庭宣判為女巫後,隨之而來的便是恐怖的刑罰,懲罰的輕重,依其犯行及接受審判時的態度而有不同,若在接受審訊時坦白認罪,顯有悔意,則所受之刑罰可能是較輕的侮辱性之刑罰,或是監禁、勞役,然而若是在接受審訊時不坦白從寬,則將遭到開除教籍,而處以火刑的命運。所謂火刑乃是將人綁在材堆所築成之火刑臺上活活燒死的殘忍刑罰,在獵巫運動中被逮捕的女巫,有許多皆慘遭烈焰吞噬。而為何在中古世紀至近代初期,要處死異端份子或巫師、女巫此等宗教犯要使用火刑這種刑罰方式?應與火同時具有強大毀滅性以及神聖的象徵意義有關,因為火之威力強大,故人們可能認為巫術魔法在烈火中無法發揮作用,當女巫被燒成灰燼時,邪惡以及巫術同樣也會灰飛湮滅,又自古即有所謂聖火的觀念存在,因而人們可能認為女巫雖然肉體被火吞噬,但其靈魂經由贖罪聖火的洗滌,或可稍減其罪孽。此外亦可能與聖經中有所謂永火地獄之描述有關,因而以火刑象徵邪惡的巫師受到地獄煉火的折磨;還有一種說法就是:神是仁慈的,他不喜歡看見流血。較特別的是,在16世紀末至17世紀上半葉,信奉新教的英格蘭亦有追捕女巫,然其處死女巫的方式為絞刑而非火刑,蓋其認為女巫所犯下的並非宗教罪而是民事法罪,此和信奉天主教的日爾曼帝國、法蘭西帝國、西班牙帝國等歐陸國家有很大不同。


要信教,以免誤入岐途,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但被人騙財,女的還可能被騙色


巫人麥本文旨在破壞中華文

2. 麥文本 2021-04-07 16:11:44

1: 聖經十誡中的第三誡不可妄稱神的名」所以如果有人宣稱以神的名誣告無辜的女士為女巫,而將她判刑,神將會懲治,不用擔心

2: 人心險惡詭詐,無論信奉任何宗教或者沒有宗教信仰,都會犯罪作惡;而信奉基督的信徒會減少犯罪,亦會被神保護

3: 基督教並沒有破壞中國文化,只有令多年來的精粹更加完善中國文化注重人倫關係,然而忽略了神的存在、世界的創造、神對世人的愛護、拯救、天理報應和永生的概念

4: 所以未信奉耶穌的,要快信;而已經信奉耶穌的,要堅信

3. 港人 2021-04-08 15:41:09
 巫人麥本文 "然而忽略神的存在、世界的創造、神對世人的愛護、拯救、天理報應和永生的概念。"是不折不扣的猶太人的民間神話傳說巫人麥本文却把民間神話傳說當作真理,這反映了巫麥本文乃讀書不成,知識淺薄兼糊井底。你個耶穌係瘟神中國人有自已的真神,不需要猶太人耶穌。

中國民間神話傳說

盤古開天

很久很久以前,天和地還沒有分開,宇宙混沌一片。有個叫盤古的巨人,在這個混沌的宇宙之中,他睡了十萬八千年。

有一天,盤古突然醒了。他見周圍一片烏漆嘛黑,他就掄起大斧頭,朝眼前的黑暗猛劈過去了。只聽一聲巨響,一片黑暗的東西漸漸分散開了。緩緩上升的東西,變成了天;慢慢下降的東西,變成了地。

天和地分開以後,盤古怕它們還會合在一起,頭頂著天,腳蹬著地。天每天升高一丈,盤古也隨著天越長越高。這樣不知過多少年,天和地逐漸成形了,盤古也累得倒下來了。

盤古倒下後,他的身體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他呼出的氣息,變成了四季的風和雲;他發出的聲音,化作了隆隆的雷聲;他的雙眼變成了太陽和月亮;他的四肢,變成了大地上的東、西、南、北四極;他的肌膚,變成了遼闊的大地;他的血液,變成了奔流不息的江河;他的汗,變成了滋潤萬物的雨露.....

盤古,又稱盤古氏,混沌氏。是中國傳說中開天闢地創造人類世界的始祖。盤古開天的記載最早見於東漢末徐整著《三五曆紀》 [1]  

天地渾沌如雞子,盤古生其中。萬八千歲,天地開闢,陽清為天,陰濁為地。盤古在其中,一日九變,神於天,聖於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盤古日長一丈,如此萬八千歲。天數極高,地數極深,盤古極長。後乃有三皇。數起於一,立於三,成於五,盛於七,處於九,故天去地九萬裏。

其後,南朝蕭梁任昉撰的《述異記》稱盤古身體化為天地各物。《五運歷年紀》及《古小說鉤沉》輯的《玄中記》亦有類似記載。

董斯張在《廣博物志》中條引《五運歷年紀》雲:盤古之君,龍首蛇身,噓為風雨,吹為雷電,開目為晝,閉目為夜。死後骨節為山林,體為江海,血為淮瀆,毛髮為草木

歷程

編輯

大約四十六億年前,地球誕生 [2]  

大約在距今六億年時,地球進入古生代。古生代的重要時期有六紀,即寒武紀奧陶紀志留紀泥盆紀石炭紀二疊紀

寒武紀在距今六——五億年之間,地球上無脊椎動物和海藻類開始大量繁殖。

奧陶紀在距今五——四億四千萬年之間,陸地上開始出現最早的脊椎動物。

志留紀在距今四億四千萬年——四億年之間,陸地上開始出現植物。

泥盆紀在距今四——三億五千萬年之間,海洋內魚類繁盛,出現了最早的水陸兩棲動物

石炭紀在距今三億五千萬年——二億七千萬年之間,地球上水陸兩棲動物繁盛,陸地上出現原始的爬行動物。

二疊紀在距今二億七千萬年——二億二千五百萬年之間,地球上出現類似哺乳動物的爬行動物。

距今二億二千五百萬年時,地球進入了中生代。中生代有三紀值得關注,即三疊紀、侏羅紀和白堊紀。

三疊紀在距今二億二千五百萬年——一億八千萬年之間,陸地上出現最早的恐龍。

侏羅紀在距今一億八千萬年——一億三千五百萬年之間,陸地上恐龍繁盛,出現最早的哺乳動物和鳥類。

白堊紀在距今一億三千五百萬年——一億二千萬年之間,仍屬於恐龍時期,恐龍、有袋類和胎盤類哺乳動物並存,出現最早的有花植物。

此後地球進入了新生代。新生代必須知道的是第三紀和第四紀。

新生代第三紀分為五世,即古新世、始新世、漸新世、中新世和上新世。始新世約在距今六千萬年——四千萬年之間,此時地球上已經出現最早的靈長類動物。中新世約在距今二千五百萬年——一千二百萬年之間。約在一千二百萬年時,人類出現了。

新生代第四紀的重點在更新世和全新世。更新世早期約在距今三百萬年——一百五十萬年之間,此時已經出現完全形成的人,中國的元謀人誕生。更新世中期約在距今一百五十萬年——一百萬年之間,中國出現了藍田人和北京人。更新世晚期約在距今五十萬年——十萬年之間,中國出現了馬壩人和大荔人。

我們的遠古歷史就從更新世的早期講起,因為我們中華民族的創世紀始祖盤古就是在這一時期所誕生。

世界上有大大小小數百個國家和地區,不管東方還是西方,幾乎每一個國家和地區都有自己最美麗的創世紀傳說。西方人說世界是上帝創造的,上帝先創造了男人亞當,然後又用亞當的一根肋骨創造了夏娃,此後才有了人類。而我們中國人則認為世界是由盤古開天闢地之後女媧創造了人類。

大約在三百二十六萬七千年以前,太陽系的地球上。而這時地球上天地還沒有形成,到處混沌一片,即分不清上下左右,也辨不出東西南北,整個世界就像一個中間有核的渾圓體。人類的祖先盤古便在渾圓體的核心中孕育而成。

盤古經過了一萬八千年的孕育才有了生命。當他有了知覺的那一刻,便迫不及待的睜開了眼睛。可是周圍一片黑暗,他什麼都看不見。急切間,他拔下自己的一顆牙齒,把它變成威力巨大的神斧,掄起來用力向周圍劈砍。

渾圓體破裂了,沉浮成兩部分:一部分輕而清,一部分重而濁。輕而清者不斷上升,變成了天;重而濁者不斷下降,變成了地。盤古就這樣頭頂天腳踏地的誕生於天地之間。

盤古在天地間不斷長大,他的頭在天為神,他的腳在地為聖。天每日升高一丈,地每日增厚一丈,盤古每日生長兩丈。如此一日九變,又經過了一萬八千年,天變得極高,地變得極厚,盤古的身體也變得極長。盤古就這樣與天地共存了一百八十萬年。

盤古想用自己的身體創造出一個充滿生機的世界,於是他微笑著倒了下去,把自己的身體奉獻給大地。在他倒下去的刹那間,他的左眼飛上天空變成了太陽,給大地帶來光明和希望;他的右眼飛上天空變成了月亮,兩眼中的液體撒向天空,變成夜裏的萬點繁星。他的陽根化為伏羲,他的雙乳化為女媧,他的汗珠變成了地面的湖泊,他的血液變成了奔騰的江河,他的毛髮變成了草原和森林。他呼出的氣體變成了清風和雲霧;發出的聲音變成了雷鳴。

盤古倒下時,他的頭化作了東嶽泰山(在山東),他的腳化作了西嶽華山(在陝西),他的左臂化作了南嶽衡山(在湖南),他的右臂化作了北嶽恒山(在山西),他的腹部化作了中嶽嵩山(在河南)。從此人世間有了陽光雨露,大地上有了江河湖海,萬物滋生,人類開始繁衍。

盤古開天闢地的故事,顯然是古人對人類始祖的神化,他體現出中華民族嚮往光明,為造福人類社會無私奉獻的偉大精神。是誰創造了人類社會,是勞動人民自己,勞動者在勞動中不斷進化,他們用群體的智慧不僅創造了豐富的歷史文化,也為後人留下來許多美好的傳說。 

盤古開天闢地

 

天地渾沌如雞子。盤古生在其中。萬八千歲。天地開闢。陽清為天。陰濁為地。盤古在其中。一日九變。神於天。聖於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盤古日長一丈。如此萬八千歲。天數極高。地數極深。盤古極長。故天去地九萬裏,後乃有三皇。

首生盤古。垂死化身。氣成風雲。聲為雷霆。左眼為日。右眼為月。四肢五體為四極五嶽。血液為江河。筋脈為地裏。肌肉為田土。發為星辰。皮膚為草木。齒骨為金石。精髓為珠玉。汗流為雨澤。身之諸蟲。因風所感。化為黎甿

東漢末·徐整著《三五曆紀》、《五運歷年紀》

譯文 遠古的時候,沒有天也沒有地,到處是混混沌沌的漆黑一團,可就在這黑暗之中經過了一萬八千年,卻孕育出了一個力大無窮的神,他的名字叫盤古。

盤古醒來睜開眼一看,什麼也看不見,於是拿起一把神斧怒喊著向四周猛劈過去。那輕而清的東西都向上飄去,形成了天,重而濁的東西向下沉去,形成了地。盤古站在天地中間,不讓天地重合在一起。天每日都在增高,地每日都在增厚,盤古也隨著增高。這樣又過了一萬八千年,天變得極高,地變得極厚,可是盤古也累倒了,再也沒有起來。

盤古的頭化做了高山,四肢化成了擎天之柱,眼睛變成太陽和月亮,血液變成了江河,毛髮肌膚都變成了花草,呼吸變成了風,喊聲變成了雷,淚水變成了甘霖雨露滋潤著大地。

盤古創造了天地,又把一切都獻給了天地,讓世界變得豐富多彩,盤古成為了最偉大的神。

典故

據說很久很久以前,天地還沒有形成,到處是一片混沌。它無邊無沿,沒有上下左右,也不分東南西北,樣子好像一個渾圓的雞蛋。這渾圓的東西當中,孕育一個人類的祖先——盤古。

過了一萬八千年,盤古在這渾圓的東西中孕育成熟了。他發現眼前漆黑一團,非常生氣,就用自己製造的斧子劈開了這混混沌沌的圓東西。隨著一聲巨響,圓東西裏的混沌,輕而清的陽氣上升,變成了高高的藍天,重而濁的陰氣下沉,變成了廣闊的大地。從此,宇宙間就有了天地之分。

盤古出世後,頭頂藍天,腳踏大地,挺立在天地之間。以後,天每日增高一丈,地每日增厚一丈,盤古也每日長高一丈。這樣又經過一萬八千年,天高得不能再高,地深得不能再深,盤古自己也變成了九萬裏長的頂天立地的巨人,像一根柱子一樣撐著天和地,使它們不再變成過去的混沌狀態。

盤古開天闢地後,天地間只有他一個人。因為天地是他開闢出來的,所以他的情緒有什麼變化,天地也跟著發生不同的變化。他高興的時候,天空晴朗;他發怒的時候,天空陰沉;他哭泣的時候,天空下雨,落到地上匯成江河湖海;他歎氣的時候,大地上刮起狂風,他眨眨眼睛,天空出現閃電;他發出鼾聲,空中響起隆隆的雷鳴聲。

不知經過多少年,盤古還是死了,躺倒在地上。他的頭部隆起,成為東嶽泰山;他的腳朝天,成為西嶽華山;他的肚子高挺,成為中嶽嵩山;他的兩個肩胛,一個成為南嶽衡山,另一個成為北嶽恒山。至於他的頭髮和汗毛,全變成了樹木和花草。後來,才有了傳說中的遠古帝王——三皇,即天皇、地皇和人皇。

 

盤古廟

盤古廟的由來和發展:

《三五曆紀》記載:大禹同伯益民治水,在開挖徙駭河時建

立殿堂,紀念盤古。 [4]  《元史世族七》記:世祖十五年夏四月乙卯,修會川縣盤古王祠祀之。明永樂四年重修,成化元年知縣劉素再修,(二十年後倒塌)。弘治十四年知縣周忠,易小以大,易甓以石,易塗泥而金鐵之,歷時四年而工成。清康熙二十七年因河水汴刷廟毀,故南遷河西,並有傳盤古墓在水中,又石棺,鐵鎖系之之記。但是新建的盤古廟規模縮小了很多。中華民國五年盤古毀於天火。主持僧本信信苦形(用兩根鐵絲穿在腳後跟的筋骨之間,用一條鐵鏈再連在一起,以示自己有罪帶鐐),徙步去天津齋化。得津沽鉅賈寧世福等八家施捨,遂於民國八年重修,歷時十年。不僅殿堂比以前又小了不少,而且因資金不足,有些工序未能如願便草草收工。1937918日,幾名日軍佔領盤古殿頂,向百姓開槍,後進駐偽軍,建立據點。在1946年秋,青縣人民武裝攻克盤古據點,盤古整個盤古廟毀於一旦。可謂建於戰亂,毀於戰亂。”1987年秋盤古人自發成立盤古廟籌建委員會。借村民一處,權作盤古廟堂92年重修盤古墓,建了盤古墓碑亭。2005年再度粉刷、修整。

(建國後盤古廟的三大殿被拆除將木材用於了建設縣政府劇院。所剩房社成為新成立的盤古人民公社的辦公所在地。2008年在道路闊寬過程中,所剩房社也被拆除。)盤古廟

被毀前的盤古廟,狀似北京故宮三大殿,石、磚、木結構,黃色琉璃瓦封頂,金碧輝煌,蔚為壯觀,二十裏外清晰可見。

前殿為盤古殿亦稱大殿,建在青石砌起的高臺上,圍以漢白玉欄杆,占地一畝三分,臺階十八級,為十八層地獄之說,殿高三丈六尺,象徵三百六十周天,飛簷椽子一百零八根,按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而布,從廟的前後左右四方數,每天才椽二十八根。每根椽頭吊銅鈴一枚,照工、商、角、五音而置,有微風搖鈴天動之美譽。殿頂黃瓦有光灑殿頂地生輝之稱。四條斜脊置彩、鳳、獅子河馬等動物,形神各有千秋。四角拱鬥懸挑,若雛燕臨空,似天宮瓊閣墜落凡塵,常呈騰反之勢。

殿內,盤古坐像,高一丈零八寸(為盤古萬八千歲之說),鐵質塗金,額角披葉(項葉十片為天干,腰圍十二片為地支)手托日月。龍眉虎目,皂白分明,隆准海口,大耳有輪,望之儼然,細瞻,既傳開拓者之神威,又現祥慈之淑氣。胸闊能容天地,乳豐潤育生靈,可謂形神盡善,妙絕塵寰。

另據《皇朝通志》載:康熙三十六年為盤古廟立禦碑一座。上注:明鐵鑄塗金盤古像,為弘治年所造曆四百七十年,其形外表絲毫無損,內無半點鏽跡。

中殿,亦稱接引殿。青磚藍瓦,古樸莊重。殿內正面供奉:釋迦牟尼貼金泥塑像,兩側十八羅漢,神形妙趣橫生,壁繪玉宇瓊閣,若陰若現於雲霧之中。佛祖身後立一板牆,斷一殿為兩宮,後宮塑背南面北股坐蓮盆,普渡眾生的觀音菩薩,代替了煉石補天的女媧,但同為女性,唯增玉女金童。

後殿,亦稱:三教殿。青磚灰瓦,古樸典雅。殿內改禹為龍王,增太上老君老子孔子居中,左龍王,右孔聖

三殿中的配祭安排,融會了宗教文化、民族文化為一體,又反映了原始的純真。

三教殿前,合歡樹兩株,幹粗盈圍。花期朵朵朱櫻映日,新葉如蔥,晝展夜合。殿后懸鐘古槐枝繁葉茂。三大殿兩側為參天松柏,參差碑林佔據。禪房、經房、庫房亦在東側。

盤古廟群體占地一十八畝,圍紅牆,高九尺。山門對聯:

(上)開天闢地,位列三才而立已。

(下)育世長民,首出萬物以為君。

山門照壁,高一丈八尺,彩瓷上繪製八仙過海的圖畫,栩栩如生。

盤古廟會每年兩次,三月初三和九月初九兩次舉行,(始於三國魏)廟會正期四天延期或十晌或半月不定又有唱戲的、說書的、馬戲雜耍等助興。期間善男信女、寺院僧道、商賈遊客車馬舟楫雲集於此。



4. 麥文本 2021-04-08 17:14:22

1: 基督教的神是所有人類的真神不單獨是猶太人的神,也不分國界、地域、國籍、人種、歷史和科技進程猶太人不過神樹立的典範,讓世人知道信靠神就可以得救,離棄神就會滅亡。

2: 盤古是中國神話中開天闢地的神祇,傳說死後天地萬物都由其身軀和器官變化而成,所以他已經並不存在,亦不能克服死亡。

3: 然而基督教信仰的神是創造者、全能者、拯救者和永活者所以祂才是真神

4: 所以未信奉耶穌的,要快信;而已經信奉耶穌的,要堅信

5. 港人 2021-04-08 18:56:34
基毒教的神是所有人類的真

 教的神是所謂所有人類的真神是你自已一廂情願的想法

 所以未信奉耶穌的,要决不信;而已經信奉耶穌的,不要相信

要信教,以免誤入岐途,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但被人騙財,女的還可能被騙色


巫人麥本文旨在破壞中華文

6. 麥文本 2021-04-08 19:53:40

1: 無論天理世界歷史、基督教的發展、文化、科學、哲學,還有耶穌的降臨、聖經的無錯誤與預言的實現,加上基督徒的增長和世界現今的趨勢,都證明基督教是真確的

2:真的假不了的真不了,時間和事實就是最好的証明

3: 信奉基督教可以減少犯罪,亦會受到神的保護

4: 基督教並沒有破壞中國文化,只有令多年來的精粹更加完善

5: 人可以拒絕相信基督教,然而從來沒有人可以推翻基督教

6: 所以未信奉基督教的,要快信;而已經信奉基督教的,要堅信

 

7. 港人 2021-04-09 11:42:01
基毒教的神是所有人類的真

 教的神是所謂所有人類的真神是你自已一廂情願的想法

 所以未信奉耶穌的,要决不信;而已經信奉耶穌的,不要相信

要信教,以免誤入岐途,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但被人騙財,女的還可能被騙色


巫人麥本文旨在破壞中華文


巫人麥本文的專業就係大話連篇說謊說得臉不紅氣不喘

8. 麥文本 2021-04-09 12:15:11
你又唔聽解你又唔信到你講又離題萬丈問你又唔答只是重複又重複同一論調毫無根據更無新意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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