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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略品評
从反分裂反分化做起,香港急宜猛醒
關品方
前港府中央政策組特邀顧問
2020年3月24日
﹙原文發表於2020年2月28日﹚
 

移动媒体上真假难分的信息,考验我们的思辨能力。笔者对负面的造谣信息深恶痛绝 - 旨在分化港人,搞黄蓝内讧对抗,挑拨离间香港和内地,破坏团结。人心歪离正邪易位,如再不悬崖勒马,香港有可能沉沦不起。为今之计,建议中央抓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全力抗击泛黄派搞分裂和黑势力搞港独的企图。建议把反分裂國家法的范围包括香港(顺带捎上澳门)。如是,可为23条的本地立法铺路。即使香港迟迟没有23条立法,也足以及时有效制止暴乱对抗港独。刀子搁在反中乱港分子的头上,爱国护港的阵营才有凭仗。反分裂國家法》是在20053月通过实施的,是針對两岸关系的基本法律。主要內容之一,是明确提出在何種情況下須依法采取必要行為以遏制台独。97年香港主权是回归了,但治权没有完全回归,民心更没有怎样回归。《反分裂國家法》包括香港,目的是对港独防患於未然,万一需要动用武力时,可能引發的國際問題如何解决,法案可提供法理依据,给港独画上一道不可逾越的紅線。

《反分裂國家法》包括香港,应重申维护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香港特区是中國內部事務,不容外國勢力干涉。香港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鼓励和推动两地交往融合,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事業的合作交流,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中央政府依法保護香港同胞的權益。还应列明在何种情況下中央政府得採取何种必要措施,以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遏制任何宣传或推动分裂香港闹独立的意图。条例应列出可以靈活解釋的條件,允許國務院在必要時可先採取行動,隨後再向全國人大通報;等於授權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可以先斬後奏,这样才有阻吓力。在对分裂势力和港独分子採取任何必要的控制方式及措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護香港守法市民和在香港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同時,國家依法保護香港同胞在國内其他地區的權益。这个法案应该是一部加強香港基本法,申明中国原則推進一国两制捍卫香港安定繁荣的法,既針對搞港独的人,同时保护广大爱国护港的市民。法案可达到这样一种效果:就是确香港特区的问中國內政,中國政府不愿意看到其他國家干涉香港特区政府的事务,如有,将采取适当的措施强硬应对。事实上,美國也曾在1861年有過類似的反分裂国家的法律。維護国家主權/治权/領土完整是所有國家各自基本利益,毋庸置疑。 

在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包括香港之后,特区政府可跟进立法检讨选举条例,定出负面清单:在何种情况下无资格出选公职,包括竞选口号的宣传。出选的都要先行宣誓效忠国家和支持一国两制。不可犯法违规乱纪,不可破坏安定繁荣,不可宣揚分裂国家的概念,不得滥用光復/革命/独立等字眼;竞选经费来源特别是捐助费用要及時披露,要充分公开透明,不得接受外国的任何资助,反对任何搞港独的图谋,防止香港被台独和任何境内外分裂势力利用。笔者认为,今年的两会期间已可进行,事不宜迟。特区政府应加快处理已落案的大量控罪,可考虑引进境外法官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建议在喜灵洲建立的多功能防疫临時隔离所,必要时可成为羁留所或监狱,以备不时之需。特区政府应私有化或关闭香港电台。港台不可以成为丑化内地和分化港人的工具。泛黄派的文宣队伍组织严密,分工清楚。特区政府在舆论阵地却如一盤散沙,没法抗衡。要有真正属於自己的官方喉舌,才能有效地针锋相对,反制分裂和分化香港的荒唐谬论。对造謠宣傳要提出檢控,一切依法办事,严格执行。 

总之,施政要软硬兼施。硬的一手要绝对硬朗,牢牢抓住当下的重点:重整司法队伍,真正落实法治。通过反分裂法包括香港,政府才能控制局面,依法办事,情理兼备,针对违法犯罪分子,“关起门来打狗”,不可心慈手软,不可领导无方,以免将来后悔莫及,断送香港前途。泛黄派的领导集体,尽管披上各种伪装,事实上已人尽皆知。大仁不仁,慈不掌兵。领导班子要大换血,要有策略有方案,按部就班,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如今危机已经逼在眉睫,泛黄派已设计好夺权路线图,公然下战书直接挑战中央和特区政府。他们躲在没有23条立法的漏洞后面,打着所谓言论自由的伪善旗帜,已经不再掩饰,吹响了颠覆香港的号角,首先是今年立法会,然后是明年选委会,再而是后年行政长官选举。当前的特区领导班子,不知是有心或无意,好像视而不见,纵容放任。希望新冠肺炎疫情过后,看得到香港一洗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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